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魯LC2*** | 2024-11-08 |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| 200 | 3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,前面文章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中了,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抓拍監(jiān)控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發(fā)現多次被閃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他諸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當然不是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(fā)展,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(guī)矩”,別抱僥幸心理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