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浙A·8***5 | 2024-07-19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15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別理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代表您的車被拍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,我們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想讓監(jiān)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抓拍監(jiān)控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(biāo)志信息,在查案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數(shù)據(jù)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,就表示沒違章嗎?當(dāng)然不是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(tài)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(fā)展,現(xiàn)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守規(guī)則,別抱僥幸心理,現(xiàn)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