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陜A57*** | 2024-11-30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200 | 6 |
實際上,一旦發(fā)現(xiàn)被拍照了,別理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您的車被拍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,文章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抓拍監(jiān)控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方可以,調(diào)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連續(xù)閃幾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(jù)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(xù)移動。
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他諸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表示沒違章嗎?這也不是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(xiàn)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(guī)矩”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(xiàn)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鳴笛都能抓拍到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