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浙D·1***L | 2024-10-07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15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發(fā)現(xiàn)“閃”了一下,不用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是你已經(jīng)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,前面文章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想讓監(jiān)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“證據(jù)”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監(jiān)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應(yīng)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(jù)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(jù)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這也不是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(shù)升級,現(xiàn)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(guī)矩”,別抱僥幸心理,現(xiàn)在黑科技滿天下,據(jù)說現(xiàn)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