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B4J*** | 2024-10-27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校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(guī)定時速20%以上未達到50%的 | 150 | 6 |
一般來說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別理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,文章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準(zhǔn)確捕獲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照了,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關(guān)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應(yīng)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(nèi)情況等,有需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調(diào)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(xù)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(jù)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被“閃”,就說明沒違章么?這也不是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(shù)升級,現(xiàn)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守規(guī)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太多了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