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SZ4*** | 2024-08-29 | 機(jī)動車違反規(guī)定停放、臨時停車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20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甭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,文章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想讓監(jiān)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(zhǔn)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(guī)被攝像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(nèi)情況等,在查案時,警察叔叔可以,調(diào)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(jù)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連續(xù)閃幾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(jù)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發(fā)現(xiàn)被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(fā)展,現(xiàn)在有些攝像機(jī)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(guī)則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太多了,連鳴笛都能抓拍到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