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川X·7***1 | 2024-07-25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200 | 未知 |
鄂CLD*** | 2024-10-26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100 | 2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別理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是你已經(jīng)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一下,前面文章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“證據(jù)”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有需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連續(xù)閃幾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(xù)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發(fā)現(xiàn)被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(tài)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(fā)展,現(xiàn)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(guī)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太多了,據(jù)說現(xiàn)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