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贛B·5***5 | 2024-08-11 | 在禁止停放機動車的道路或者禁止臨時停車的路段停車,機動車駕駛 | 15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甭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,前面文章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肯定違章被抓拍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必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(jù)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整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他諸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表示沒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技術(shù)升級,現(xiàn)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守規(guī)則,別覺得可以規(guī)避抓拍,黑科技太多了,連鳴笛都能抓拍到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