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滬B·P***7 | 2024-11-21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10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甭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,文章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在查案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(xù)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發(fā)現(xiàn)被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這也不是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(xiàn)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(guī)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那么多,據(jù)說現(xiàn)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記錄下來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