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(shí)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魯GM7*** | 2024-10-27 | 未停讓人行橫道上的行人 | 50 | 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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魯GM7*** | 2024-11-13 | 未停讓人行橫道上的行人 | 50 | 3 |
魯GM7*** | 2024-08-19 | 未停讓人行橫道上的行人 | 50 | 3 |
魯GM7*** | 2024-12-01 | 未停讓人行橫道上的行人 | 50 | 3 |
魯GM7*** | 2024-08-22 | 未停讓人行橫道上的行人 | 50 | 3 |
魯GM7*** | 2024-08-19 | 未停讓人行橫道上的行人 | 50 | 3 |
魯GM7*** | 2024-12-20 | 未停讓人行橫道上的行人 | 50 | 3 |
實(shí)際上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別理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,文章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實(shí)際上是電子眼的補(bǔ)光操作。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(zhǔn)確獲取違章時(shí)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“證據(jù)”。
被拍了一下,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監(jiān)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(shí)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(jù)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連續(xù)閃幾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到達(dá)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(shí)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他諸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,就沒有違章風(fēng)險(xiǎn)嗎?當(dāng)然不是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(jī)時(shí)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技術(shù)升級,現(xiàn)在有些攝像機(jī)已經(jīng)不需要補(bǔ)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(guī),一定不能靠運(yùn)氣,黑科技那么多,據(jù)說現(xiàn)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記錄下來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