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豫C31*** | 2024-09-16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,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(guī)定時速超過20%以上未達到50%的 | 200 | 6 |
一般來說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別理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表示你已經(jīng)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,我們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有效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(jù)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(xù)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(guī)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表示沒違章嗎?當然不是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技術(shù)升級,現(xiàn)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守規(guī)則,別覺得可以規(guī)避抓拍,黑科技那么多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