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吉B63*** | 2024-10-03 |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 | 100 | 3 |
魯Y71*** | 2024-12-11 | 未停讓人行橫道上的行人 | 50 | 3 |
魯FB7*** | 2024-10-24 | 未停讓人行橫道上的行人 | 50 | 3 |
蘇BQM*** | 2024-09-09 |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 | 50 | 2 |
魯F79*** | 2024-10-25 | 未停讓人行橫道上的行人 | 50 | 3 |
蘇BQM*** | 2024-11-29 |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 | 50 | 2 |
一般情況下,一旦發(fā)現(xiàn)被拍照了,甭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說明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清楚,文章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(shí)是電子眼的補(bǔ)光燈在運(yùn)行。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準(zhǔn)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有效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關(guān)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(jù)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發(fā)現(xiàn)多次被閃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規(guī)、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被“閃”,就說明沒違章么?當(dāng)然不是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(jī)時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(jìn)步,現(xiàn)在有些攝像機(jī)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(guī)矩”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太多了,據(jù)說現(xiàn)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