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豫E20*** | 2024-11-04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(biāo)線指示的 | 200 | 3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甭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說明你已經(jīng)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,前面文章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(zhǔn)確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照了,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監(jiān)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(nèi)情況等,在查案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(jù)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(jù)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(xù)移動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他諸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發(fā)現(xiàn)被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這也不是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(fā)展,現(xiàn)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(guī)則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那么多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