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魯MYT*** | 2024-07-21 | 違反信號燈規(guī)定 | 200 | 6 |
魯MYT*** | 2024-10-16 | 左轉(zhuǎn)彎不靠路口中心行駛 | 100 | 2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甭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說明您的車被拍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,我們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為了讓監(jiān)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有效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監(jiān)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在查案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(xù)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(jù)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(fēng)險嗎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(tài)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(fā)展,現(xiàn)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(guī)則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那么多,連鳴笛都能抓拍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