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S·0***1 | 2024-10-31 | 違法停車、交警通告處罰500元的 | 500 | 未知 |
粵B61*** | 2024-10-18 | 違法停車、交警通告處罰500元的 | 50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用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代表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,我們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為了讓監(jiān)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(nèi)情況等,必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數(shù)據(jù)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(jù)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(xù)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被“閃”,就說明沒違章么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(shù)的提高,現(xiàn)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(guī)矩”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(xiàn)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鳴笛都能抓拍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