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川Q07*** | 2024-10-09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川Q07*** | 2024-09-06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川Q07*** | 2024-08-11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川Q07*** | 2024-10-21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川QWX*** | 2024-09-28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川QKX*** | 2024-10-29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別理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代表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,我們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察蜀黍可以調(diào)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(jù)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(xù)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(jù)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說明沒違章么?別想得太簡單了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(xiàn)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(guī)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那么多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