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川A·1***P | 2024-11-06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 | 150 | 未知 |
川A·6***L | 2024-12-01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校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 | 150 | 未知 |
川A31*** | 2024-12-19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校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在道路〔限速60公里/小時以上80公里/小時(含)以下的〕上行駛超過規(guī)定時速20%以上未達到50%的 | 150 | 6 |
川A82*** | 2024-09-13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(guī)定時速10%未達20%的〔在限速60公里/小時以上80公里/小時(含)以下的道路上〕 | 150 | 3 |
一般來說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是你的車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,我們上面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有效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肯定違章被抓拍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監(jiān)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需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(jù)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連續(xù)閃幾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(jù)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(shù)升級,現(xiàn)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(guī),別抱僥幸心理,現(xiàn)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