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川A34*** | 2024-10-01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校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在道路〔限速60公里/小時以上80公里/小時(含)以下的〕上行駛超過規(guī)定時速50%以上70%以下的 | 600 | 12 |
實際上,只要發(fā)現(xiàn)“閃”了一下,不用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說明你已經(jīng)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,我們上面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想讓監(jiān)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“證據(jù)”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因為違規(guī)被攝像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(nèi)情況等,有需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(jù)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發(fā)現(xiàn)多次被閃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確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說明沒違章么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(xiàn)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(jīng)不需要補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(guī)矩”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那么多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