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鄂J3Q*** | 2024-08-14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200 | 6 |
通常來講,只要發(fā)現“閃”了一下,不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,文章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為了讓監(jiān)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(guī)被抓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時候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(xù)移動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不是這么簡單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(guī)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那么多,連鳴笛都能抓拍到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