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ESB*** | 2024-11-30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3 |
閩ESB*** | 2024-11-08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3 |
一般來說,一旦發(fā)現(xiàn)被拍照了,甭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,我們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察蜀黍可以調(diào)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連續(xù)閃幾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(xù)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規(guī)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,就表示沒違章嗎?當然不是,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(fā)展,現(xiàn)在有很多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(guī)矩”,別抱僥幸心理,現(xiàn)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