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滬A·Y***7 | 2024-09-15 | 機動車不按規(guī)定使用轉向燈的 | 100 | 未知 |
實際上,只要發(fā)現“閃”了一下,甭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一下,我們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為了讓監(jiān)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(guī)被抓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發(fā)現多次被閃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(xù)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規(guī)、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這也不是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(fā)展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(guī)矩”,別覺得可以規(guī)避抓拍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