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浙C0C*** | 2024-07-26 | 不按規(guī)定臨時停車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 | 5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甭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,文章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。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監(jiān)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在查案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(xù)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他諸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說明沒違章么?這也不是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守規(guī)則,別覺得可以規(guī)避抓拍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