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浙c09*** | 2024-07-28 | 不按規(guī)定臨時停車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 | 50 | 未知 |
實際上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是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,文章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為了讓監(jiān)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察同志可以,調(diào)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(jù)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(xù)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他諸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這也不是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(xiàn)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(jīng)不需要補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(guī)矩”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那么多,連鳴笛都能抓拍到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