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Y14*** | 2024-11-06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100 | 2 |
一般來說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別理是多少次,就是您的車被拍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,文章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(jù)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(jù)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規(guī)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(tài)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(xù)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(xiàn)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(guī)矩”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太多了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