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贛D6V*** | 2024-10-22 | 在設置了禁止停放或者禁止臨時停車標志和告示牌的重點路段、時段停車,不按告示牌的要求駛離,妨礙其他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150 | 未知 |
實際上,一旦發(fā)現被拍照了,甭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說明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一下,我們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肯定違章被抓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抓拍監(jiān)控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監(jiān)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有時候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他諸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(xù)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攝像機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(guī)則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太多了,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