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贛D·6***0 | 2024-11-24 | 機動車違反規(guī)定停放、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(xiàn)場 | 15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代表你已經(jīng)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一下,我們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“證據(jù)”。
被拍了一下,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監(jiān)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需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數(shù)據(jù)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(jù)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發(fā)現(xiàn)多次被閃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(xù)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當然不是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(fā)展,現(xiàn)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(jīng)不需要補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守規(guī)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太多了,連鳴笛都能抓拍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