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貴BS3*** | 2024-07-03 | 13440-機動車違反禁令標(biāo)志指示的 | 50 | 3 |
通常來講,只要發(fā)現(xiàn)“閃”了一下,甭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表示你已經(jīng)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,我們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(zhǔn)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關(guān)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察蜀黍可以調(diào)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他諸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表示沒違章嗎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(fā)展,現(xiàn)在有很多攝像頭已經(jīng)不需要補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(guī)矩”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太多了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