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BDE*** | 2024-12-07 | 違法停車、交警通告處罰500元的 | 50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只要發(fā)現(xiàn)“閃”了一下,甭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是你已經(jīng)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,前面文章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(jù)”。
被“閃”中了,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監(jiān)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調(diào)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(jù)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連續(xù)閃幾次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(jù)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他諸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當然不是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(fā)展,現(xiàn)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(guī)矩”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那么多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