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豫A·8***6 | 2024-11-02 | 駕車接撥手持電話 | 200 | 未知 |
贛C65*** | 2024-08-09 | 駕駛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的 | 50 | 2 |
贛C65*** | 2024-09-14 | 駕駛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的 | 50 | 2 |
一般來說,只要發(fā)現(xiàn)“閃”了一下,甭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是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,前面文章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需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數(shù)據(jù)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(xù)移動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發(fā)現(xiàn)被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(xiàn)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(guī)矩”,別覺得可以規(guī)避抓拍,黑科技太多了,連鳴笛都能抓拍到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