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贛A6N*** | 2024-11-28 | 在設(shè)置了禁止停放或者禁止臨時停車標(biāo)志和告示牌的重點路段、時段停車,不按告示牌的要求駛離,妨礙其他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150 | 未知 |
贛A6N*** | 2024-11-21 | 在設(shè)置了禁止停放或者禁止臨時停車標(biāo)志和告示牌的重點路段、時段停車,不按告示牌的要求駛離,妨礙其他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150 | 未知 |
贛A6N*** | 2024-10-23 | 在設(shè)置了禁止停放或者禁止臨時停車標(biāo)志和告示牌的重點路段、時段停車,不按告示牌的要求駛離,妨礙其他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150 | 未知 |
贛A6N*** | 2024-08-26 | 在設(shè)置了禁止停放或者禁止臨時停車標(biāo)志和告示牌的重點路段、時段停車,不按告示牌的要求駛離,妨礙其他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150 | 未知 |
贛A6N*** | 2024-08-26 | 在設(shè)置了禁止停放或者禁止臨時停車標(biāo)志和告示牌的重點路段、時段停車,不按告示牌的要求駛離,妨礙其他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150 | 未知 |
贛A6N*** | 2024-12-01 | 在設(shè)置了禁止停放或者禁止臨時停車標(biāo)志和告示牌的重點路段、時段停車,不按告示牌的要求駛離,妨礙其他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150 | 未知 |
贛A6N*** | 2024-07-05 | 在設(shè)置了禁止停放或者禁止臨時停車標(biāo)志和告示牌的重點路段、時段停車,不按告示牌的要求駛離,妨礙其他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150 | 未知 |
贛A6N*** | 2024-08-08 | 在設(shè)置了禁止停放或者禁止臨時停車標(biāo)志和告示牌的重點路段、時段停車,不按告示牌的要求駛離,妨礙其他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150 | 未知 |
贛A6N*** | 2024-07-31 | 在設(shè)置了禁止停放或者禁止臨時停車標(biāo)志和告示牌的重點路段、時段停車,不按告示牌的要求駛離,妨礙其他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150 | 未知 |
贛A6N*** | 2024-11-04 | 在設(shè)置了禁止停放或者禁止臨時停車標(biāo)志和告示牌的重點路段、時段停車,不按告示牌的要求駛離,妨礙其他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150 | 未知 |
贛A6N*** | 2024-09-30 | 在設(shè)置了禁止停放或者禁止臨時停車標(biāo)志和告示牌的重點路段、時段停車,不按告示牌的要求駛離,妨礙其他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150 | 未知 |
贛A6N*** | 2024-07-20 | 在設(shè)置了禁止停放或者禁止臨時停車標(biāo)志和告示牌的重點路段、時段停車,不按告示牌的要求駛離,妨礙其他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150 | 未知 |
贛A6N*** | 2024-10-19 | 在設(shè)置了禁止停放或者禁止臨時停車標(biāo)志和告示牌的重點路段、時段停車,不按告示牌的要求駛離,妨礙其他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150 | 未知 |
贛A6N*** | 2024-07-05 | 在設(shè)置了禁止停放或者禁止臨時停車標(biāo)志和告示牌的重點路段、時段停車,不按告示牌的要求駛離,妨礙其他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150 | 未知 |
贛A·J***3 | 2024-12-07 | 在設(shè)置了禁止停放或者禁止臨時停車標(biāo)志和告示牌的重點路段、時段 | 150 | 未知 |
贛A2K*** | 2024-11-19 | 在設(shè)置了禁止停放或者禁止臨時停車標(biāo)志和告示牌的重點路段、時段停車,不按告示牌的要求駛離,妨礙其他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150 | 未知 |
贛A6N*** | 2024-09-17 | 在設(shè)置了禁止停放或者禁止臨時停車標(biāo)志和告示牌的重點路段、時段停車,不按告示牌的要求駛離,妨礙其他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150 | 未知 |
贛A6N*** | 2024-09-20 | 在設(shè)置了禁止停放或者禁止臨時停車標(biāo)志和告示牌的重點路段、時段停車,不按告示牌的要求駛離,妨礙其他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150 | 未知 |
贛A6N*** | 2024-11-18 | 在設(shè)置了禁止停放或者禁止臨時停車標(biāo)志和告示牌的重點路段、時段停車,不按告示牌的要求駛離,妨礙其他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150 | 未知 |
贛A6N*** | 2024-09-24 | 在設(shè)置了禁止停放或者禁止臨時停車標(biāo)志和告示牌的重點路段、時段停車,不按告示牌的要求駛離,妨礙其他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150 | 未知 |
實際上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不用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,我們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為了讓監(jiān)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(guī)被記錄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應(yīng)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察同志可以,調(diào)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連續(xù)閃幾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(jù)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這也不是!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(shù)升級,現(xiàn)在有很多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(guī)矩”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(xiàn)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