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DCA*** | 2024-11-17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3 |
實際上,只要發(fā)現(xiàn)“閃”了一下,甭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,我們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為了讓監(jiān)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通??吹降臄z像頭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時候,警方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(jù)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(xù)移動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這也不是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(tài)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(xiàn)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(guī)則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太多了,據(jù)說現(xiàn)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到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