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贛GL2*** | 2024-08-19 | 在設置了禁止停放或者禁止臨時停車標志和告示牌的重點路段、時段停車,不按告示牌的要求駛離,妨礙其他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15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只要發(fā)現(xiàn)“閃”了一下,不用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說明你已經(jīng)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一下,前面文章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主要是想讓監(jiān)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(guī)被抓拍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(nèi)情況等,在查案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數(shù)據(jù)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連續(xù)閃幾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(jù)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他諸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(xiàn)在有些攝像機已經(jīng)不需要補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(guī)矩”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太多了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