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鄂L·D***0 | 2024-10-14 | 機動車違反禁止停車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一旦發(fā)現(xiàn)被拍照了,別理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是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,文章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為了讓監(jiān)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“證據(jù)”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(xù)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(guī)、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這也不是!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(shù)的提高,現(xiàn)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(guī)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太多了,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