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魯RJ7*** | 2024-08-24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(biāo)志指示 | 200 | 3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是你已經(jīng)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,前面文章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為了讓監(jiān)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(zhǔn)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(nèi)情況等,有時候,警察同志可以,調(diào)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(jù)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(jù)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規(guī)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被“閃”,就沒有違章風(fēng)險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(tài)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(jìn)步,現(xiàn)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(guī)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太多了,連鳴笛都能抓拍到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