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A·9***0 | 2024-07-20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150 | 未知 |
閩A·J***1 | 2024-11-10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15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發(fā)現(xiàn)“閃”了一下,別理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表示你已經(jīng)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,文章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發(fā)現(xiàn)多次被閃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他諸如壓線違規(guī)、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表示沒違章嗎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(fā)展,現(xiàn)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(guī)矩”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太多了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