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X·P***5 | 2024-08-19 | 機動車違反禁止停車標志、禁止長時停車標志或禁止停車線指示的 | 200 | 未知 |
實際上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一下,我們上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監(jiān)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有時候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發(fā)現(xiàn)多次被閃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他諸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(tài)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(xiàn)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開車一定要守規(guī)則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太多了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