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D82*** | 2024-10-23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(guī)定時速10%以上未達(dá)20%的 | 50 | 3 |
滬C8N*** | 2024-10-15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(guī)定時速未達(dá)20%的 | 200 | 3 |
滬C8N*** | 2024-10-20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(guī)定時速未達(dá)20%的 | 200 | 3 |
滬C8N*** | 2024-07-18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(guī)定時速未達(dá)20%的 | 200 | 3 |
滬C8N*** | 2024-06-30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(guī)定時速未達(dá)20%的 | 200 | 3 |
滬C8F*** | 2024-12-15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(guī)定時速10%未達(dá)20%的 | 200 | 3 |
滬C8F*** | 2024-11-18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(guī)定時速10%未達(dá)20%的 | 200 | 3 |
滬C8F*** | 2024-07-29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(guī)定時速10%未達(dá)20%的 | 200 | 3 |
滬C8F*** | 2024-09-11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(guī)定時速10%未達(dá)20%的 | 200 | 3 |
滬C8F*** | 2024-11-17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(guī)定時速10%未達(dá)20%的 | 200 | 3 |
滬C8F*** | 2024-11-10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(guī)定時速10%未達(dá)20%的 | 200 | 3 |
魯BW9*** | 2024-10-30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(guī)定時速10%未達(dá)20%的 | 50 | 3 |
魯BW9*** | 2024-07-16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(guī)定時速10%未達(dá)20%的 | 50 | 3 |
蘇GTF*** | 2024-11-20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(guī)定時速10%未達(dá)20%的 | 50 | 3 |
蘇A3P*** | 2024-10-23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(guī)定時速10%未達(dá)20%的 | 50 | 3 |
滬CXG*** | 2024-12-03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(guī)定時速10%未達(dá)20%的 | 200 | 3 |
蘇F3F*** | 2024-10-22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(guī)定時速10%未達(dá)20%的 | 50 | 3 |
蘇H52*** | 2024-08-09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(guī)定時速10%未達(dá)20%的 | 50 | 3 |
蘇H52*** | 2024-12-16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(guī)定時速10%未達(dá)20%的 | 50 | 3 |
蘇H52*** | 2024-10-16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(guī)定時速10%未達(dá)20%的 | 50 | 3 |
通常來講,只要發(fā)現(xiàn)“閃”了一下,不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,前面文章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(zhǔn)確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“證據(jù)”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監(jiān)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應(yīng)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察叔叔可以,調(diào)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(xù)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他諸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發(fā)現(xiàn)被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(fēng)險嗎?這也不是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(tài)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(fā)展,現(xiàn)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守規(guī)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那么多,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