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J7P*** | 2024-08-30 | 機(jī)動車違反規(guī)定停放、臨時停車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20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只要發(fā)現(xiàn)“閃”了一下,甭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是你已經(jīng)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,文章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(shí)是電子眼的補(bǔ)光操作。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(zhǔn)確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(xù)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(jī)時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(xù)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(fā)展,現(xiàn)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(guī)則,別抱僥幸心理,現(xiàn)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