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吉A·L***5 | 2024-08-09 | 在施劃的停車泊位之外的人行道上停放、臨時停車的 | 20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甭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,我們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。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“證據(jù)”。
被“閃”了,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關(guān)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監(jiān)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(nèi)情況等,必要時,警方可以,調(diào)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(jù)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連續(xù)閃幾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(jù)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違章,像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(tài)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(xiàn)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守規(guī)則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那么多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