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吉A·M***8 | 2024-11-06 | 在施劃的停車泊位之外的人行道上停放、臨時停車的 | 20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別理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代表你已經(jīng)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,我們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為了讓監(jiān)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監(jiān)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(biāo)志信息,必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調(diào)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(jù)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他諸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(fēng)險嗎?當(dāng)然不是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(fā)展,現(xiàn)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(guī)矩”,別抱僥幸心理,現(xiàn)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